第44章(1 / 2)
“明远,给他们写字据。”里正对陆明远说。
“行啊,去哪儿写?”陆明远笑问。
里正抬头看他,皱了皱眉,“你特意回家一趟,没带笔墨来?”
陆明远被问得一愣,他还真没想到这问题。
不是,他来帮人写地契,还要自备笔墨吗?
里正瞅着他叹了气,“嗐,都去我那吧。”
又语重心长地和陆明远解释,“明远啊,你也别嫌我烦,我这年纪大了,眼睛花,手也抖,还提笔忘字,没你们年轻人办事利落。家里小子也都去临海村服徭役了,要不哪能麻烦你过来写地契。”
感情他还是个不得已的备胎啊,陆明远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,怪不得他家小乔儿不耐烦里正。但除非咸鱼摆烂,要不然是躲不开这些人情世故的。既然决定要重新卷起来,那就只能方方面面,该卷的卷,该演戏的演戏。
村里日常
临安郡这边芍药开花一般都会遇上小连雨天,拳头大的芍药花,一场雨就耷拉了头,等连雨季过去了,芍药也过了花期。前前后后,一共看不了几天的花。
今年估摸着是前几天的那场暴雨一次性把雨水降完了,这几天连续几日都艳阳高照的,院子里初春时从山上移植回来的芍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吐了蕊,梨白的花瓣含苞待放,给小院添了抹春色。
“小乔儿,我回来了。”陆明远站在院子里喊。
“夫君回来啦。”林乔忙把手里的柴扔进锅底,小跑着出来问道,“他们有没有为难你?”
陆明远笑了笑,“哪能啊,写了地契就回来了。”
“那洗手吃饭。”林乔说。
林乔用昨天吃剩的米饭做了蛋炒饭,又去地里拔了两把小白菜做了白菜蚬子汤。这段时间一直在吃海货,林乔怕陆明远吃腻了,说,“中午先凑合吃,下午做点心。”
这几天下雨漏了屋顶,陆明远前些日子买回来的糯米粉一直放在那儿没时间做,今儿下午有空,正好试试。
饭后,陆明远看书,林乔拿了绣绷子准备绣扇面,寥寥几笔,先勾了个轮廓。
“唉?这是要用丝带绣玫瑰?”看到林乔挑了个绿色系的丝带,剪了角,往针上穿,陆明远不禁问道。他家小夫郎绣活儿了得,他没想到林乔上来就要走“偏门”。
林乔勾了勾嘴角,笑着看陆明远,“我绣扇面是为了赚钱,又不是秀手艺,自然怎么吸引人,怎么简单快,怎么来。”
丝带玫瑰只他们一家,而且熟练后,绣起来又简单又快,再适当搭上一两个蝴蝶结,保证新颖抓人,不愁卖。
陆明远佩服地点点头,那次卖荠菜也是,他家小夫郎总是让人意想不到。传统刺绣加上林乔的手艺,可以称得上艺术品,但需要买家有一定的辨别能力,识货,能看出绣工的好坏。丝带玫瑰就不需要了。没有太多的针法技巧,外观新奇引人,绣起来还快,正适合“商业化”。
用了不到一个时辰,林乔一幅丝带玫瑰的扇面就绣好了,墨绿浅绿的藤叶,花瓣是白粉到橙黄的渐变色,有些像末世前的变色龙彩虹玫瑰,虽然这个世界还没有彩虹玫瑰,林乔也未见过,但依旧把扇面绣得栩栩如生。
林乔把绣好的扇面在陆明远面前晃了晃,“怎么样?”还未等陆明远答话,他自己看着那扇面,眉头一皱,语气一转,先若有所思地“嗯……”了一声,陷入沉思。
昆山镇只是一个偏远的小镇,百姓生活水平有限,再好的扇子也卖不上价钱。可若是去县里或者府城,只这一种新鲜样式,又有些太单调。
陆明远接过林乔手里新鲜出炉的扇面仔细端详,构图、针线、色彩搭配,方方面面,他家小夫郎真是有双巧手,有颗玲珑心。
“人比花娇。”陆明远看着自家夫郎称赞道。都说字如其人,用在绣品上也是一样的。
“唉?”林乔正想着去县里或府城卖扇子的事,突然被陆明远打断思路,一脸疑惑地看着陆明远。下一刻,意识到陆明远在说什么,微微一怔,拍了下陆明远肩膀,嗔道,“就会贫嘴。正经问你意见,也没个正形。”
瞥了眼陆明远桌上写到一半的文章,回击道,“夫君写字儿的速度有待提高。”陆明远写字还没他快。蓦地,忽然想到笔墨价高,很多穷苦人家买不起笔墨,舍不得在纸上练字,写得少了,笔速自然就慢。
林乔心里一酸,一阵舍不得,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。陆明远没了双亲,又被奶奶苛责,自己一边打猎一边读书,为了院试的盘缠,不顾性命地出海,平时也一定舍不得浪费纸张笔墨的。
林乔放软了语气,宽慰陆明远,“明儿去镇上接白露哥的时候,先去书铺买些纸墨,多写写,自然就快了。”
被林乔指出写字儿速度慢,陆明远确实有那么一瞬慌神儿,满脑子搜索各种借口,怎么跟林乔解释他和毛笔还不是很熟悉这件事。可林乔根本没往下追问,而是让他买点儿纸墨多练练,陆明远这一口气才算喘匀。
虽然有原主的记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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